我是二级肢体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妻子是三级智力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有一女儿再上学,没有能力供她,父亲74岁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母亲70岁无劳动能力 无经济来源,我哥去年给我母亲看病拿来两万四千元,放在银行,存再我的明下,就把我的低保给取掉了,我母亲去年住院看病就花完了,我们没有低保怎么生活啊,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精神残疾一级及二级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同样是如此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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