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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尚未迁移户口并且担任租赁住宅的承租方而言,他们理应享有在租约期限内依照合约约定进行稳定驻所生活的合法权益。这其中具体涵盖了诸如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合理使用,以及向业主提出要求以确保住房及设施能得到正常运作与维护等多个方面。除此之外,作为承租方的相关权益还包括要求业主履行维修职责,若业主未能如约执行维修工作,承租方可自行进行维修,同时有权向业主索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2024-11-14 12: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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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户口还留在原来的地方没动,又租了房子住的话,那你就是这个房子的租客。那么在你跟房东签的租约时间里,你就有权按照你们俩的合约规定住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享受这些合规合法的权限像合理用地用好屋里的东西什么的。同时你也有权利让房东负责修缮房屋和相关设备。如果房东没有按照约定去做,那你就自己动手修理然后再找房东报销费用就行了。
2024-11-14 11:1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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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你的户籍还留在原来的地方,又正好是租房住的话,只要当时签了合同,那你就有权安心住在那里~这期间,你可以自由地用房子以及里面的东西,同时也会有权利找房东让他们保证这些设施能正常工作并且足够安全。另外如果房子出现问题需要修葺,那么租户们就有权要求房东完成这个任务。可要是房东没有按照约定及时去修理的话,租客们完全可以自己动手搞定后再找房东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11-14 10:10: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