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签合同后马上辞职走人不符合法律与合同规定。不过有特殊情况,像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若无特殊情况,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建议谨慎依法辞职,避免法律纠纷。
平常情况下,你签了合同立马想撂挑子走人,得照着法律和合同上的规矩来。不过,也有那么几个特殊情况,比如老板对你动粗、吓唬你,或者把你关起来不让你走,硬要你去干些危险活儿,这时候你可以立马走人,不用多想。
但要是这些情况都没碰上,你想辞职,就得跟公司提前打个招呼。还在试用期,就提前三天跟他们说;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那就得提前一个月,还得写成文字通知他们。不然,你突然就走了,给公司带来啥损失,他们是有权利找你要赔偿的。所以,按规矩来辞职,省得后面麻烦不断,大家心里都不痛快。
通常来讲,签了合同就想马上拍拍屁股走人,这可不合法律和合同的规矩。不过,要是碰上特殊情况那就另当别论,啥特殊情况?就像用人单位拿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劳动者干活,又或者用人单位瞎指挥,让劳动者冒险作业,都威胁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时候,这就不一样。
劳动者要是没遇到这些特殊情况,想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提前跟用人单位说一声。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说就行;要是试用期过了,那就得提前三十天,还得是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是一声不吭就走人,还让用人单位遭受了损失,那用人单位可就有权利让劳动者赔偿。所以,咱得小心谨慎,按照法律规定来辞职,这样才能避免那些法律上的麻烦事儿。
通常而言,在签订合同之后旋即想要辞职离岗,这种做法既不契合法律规定,亦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过,存在着特殊情况,例如用人单位运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又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从而危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等情形。
倘若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劳动者则有必要提前知会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如果处于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是未曾提前通知就自行离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在此建议您审慎对待此事,依法依规辞去工作,以规避产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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