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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遭遇房屋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相差超出法定允许的百分之三的情况之下,买方享有选择解除合同的权利,由卖方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而当相差幅度尚未超过百分之三之时,可以根据面积差异比例与先前约定的价格标准来决定,这一责任应由买方予以补足、卖方独自承担或是卖方作出退款并加算两倍的赔偿金等不同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2024-10-12 14: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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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实际面积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超过百分之三的差异,则买方可依法享有单方面解除该项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权利,且有权要求出卖人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立即返还其已经支付给对方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反之,若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未超过百分之三,则买、卖双方可根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在交易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来确定究竟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或补偿,或者由哪一方当事人独自承担这部分差额,亦或是由出卖人将多收的款项予以退还并给予买受人双倍赔偿。
2024-10-12 13:5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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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房屋建筑面积的误差超出百分之三的情况下,买方拥有合同解除权,卖方需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资金利息。倘若误差尚未超过这一范围,则应根据面积误差的实际比例以及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来确定责任归属,即买方是否需要进行补偿、卖方独自承担或卖方进行退款并加倍赔偿等不同解决方案。
2024-10-12 13:27: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