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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部门是哪里

李** 辽宁-锦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0 08:21:45 435人阅读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部门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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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与监管事务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该部门对开发商所递交的各类申请资料,如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以及建设工程规划图册等,均须进行严格审核,随后方能签发预售许可证。在法律层面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肩负着监督并管理开发商实施预售活动的重任,旨在确保开发企业严格依据预售许可证上的各项条款来开展销售业务。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024-10-10 13:2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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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乃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所统辖与监管。该部门肩负着对开发商提交的各类相关文件,如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等等进行严谨且全面的审查工作,以便最终核发预售许可证予开发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开发商的预售行为进行权威性的监督及管理,从而保证开发商严格遵循预售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各项规定来进行合法的销售活动。

2024-10-10 11:2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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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颁发权归属问题,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其属于房地产业的管理职能范畴,具体由地方政府设立的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类管理机构会对房地产开发商所提供的相关申报资料,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只有在确认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之后,才会正式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同时,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还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管与管理,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预售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各项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销售工作。

2024-10-10 09: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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