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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业主要做的便是向开发商发起针对退房事宜的官方举措。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可先以书面签署告知书的形式,积极与开发商协商并共同商定本合同最晚终结履行日期。以此为目标,尽快完成预期内的房屋移交作业。当此催告书生效期达到三个月或以上时,业主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进而实现退房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0-08 16: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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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退房事宜应寻求开发商协助解决。业主可向其发送书面形式的催促函件,明确与开发商商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并敦促其尽快依照约定予以交房。当催告函件送达至开发商处满三个月后,业主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以实现退房目的,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金。
2024-10-08 14:3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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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业主应当与开发商协商以寻求合理解决方案。首先,业主可以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通知或函件,提醒他们延迟交房的事实并敦促其迅速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条款完成房屋交付。如果经过书面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房义务,业主可以行使其法定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向业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2024-10-08 13:0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