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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并非必然需要支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商品房销售活动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向买方收取任何具有预定款项性质的费用。因此,购房者可以选择是否交纳定金,而这并未被纳入法律明确强制要求之列。
2024-08-30 12: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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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商品房时,缴纳定金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商品房市场的销售环节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不得向买方收取任何具有预定性质的款项。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定金并未被视为是必不可少的支付条件。
2024-08-30 10:1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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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购买商品房时是否需要交纳定金,实际上法律并未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或指令。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过程当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之际,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形式上具有预定款项性质的费用。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得知,交纳定金并非是法律所强加给购房者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4-08-30 09:25: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