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产假的必备材料包括:
1、能够确认孕妇身份的相关证件,如结婚证书、生育许可证或准生证;
2、用以确定休假期限的各类医学证明文件,涵盖了从怀孕到产后恢复期间的所有重要环节,例如产前检查报告、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证明、流产或引产证明以及医生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等。
此外,还需提供可能需要的其他医疗证明,如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体检报告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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