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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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期后的续期流程,一般来说,主要包含如下几个关键步骤:
一是预先申请,即土地使用者需在使用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至少一年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二是申请得到审批后,土地使用者便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是缴纳出让金方面,需要参照当时的市场地价水平,由土地使用者补充缴纳相应金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四步便是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土地使用者在完成以上各项步骤之后,还需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从而使续期行为得以正式确立。
值得您特别关注的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期限通常与住宅有所区别,并不存在自动续期的机制。
因此,土地使用者务必要积极主动地发起续期申请,并且严格依循法律规定支付所需费用。
另外,若该土地上附带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存有任何相关协议,则须遵从协议内容执行;假如在此类协议中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清,那么就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专业解答房产所有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按当时市场状况在1%-10%之间浮动。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需支付出让金续期。国家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但实际使用期可能短于规定年限,因为是从合法获取之日算起。
专业解答商业与住宅房产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按当时标准的1%-10%缴纳。 各类用地使用期限不同,但到期均会自动续期,需支付更新费用。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商用地四十年。虽期限各异,续期机制相同。
专业解答一是预先申请,即土地使用者需在使用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至少一年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二是申请得到审批后,土地使用者便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是缴纳出让金方面,需要参照当时的市场地价水平,由土地使用者补充缴纳相应金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续期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业解答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根本就不需要去办理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届满以后是自动续期的。其他的像是工业用地,商业、旅游用地,到期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续期登记即可。
律师解析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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