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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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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另一方不是房屋共有人,可以用其的公积金贷款吗

梁** 福建-三明 房产纠纷咨询 2023.07.28 20:59:07 337人阅读

夫妻另一方不是房屋共有人,可以用其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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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非夫妻关系共同买房双方不可以分别使用公积金贷款,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如《不动产权证书》中明确各自占有比例的,按占有比例作为贷款基数申请贷款;只要有一方有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023-07-28 21:00:07 回复

【法律意见】  可以,这是的权力,也是职责所在。  一、夫妻双方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其判断的标准并不是一方是否知情!如老公在外做生意,挣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男方做生意时借了钱,女方在家不知道,但这笔债务,显然是共同债务。  二、是否是共同债务,由依法审理后再作出认定。  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法律规定,诉讼的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可以对被诉方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如果经法庭审理,发现财产保全有错误,则造成的损失由申请方承担。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申请方在申请时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便申请错误时,承担赔偿损失,因此,由此造成的损失,被诉方的利益是能得到保障的。  三、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来认定的?  1、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例外规定,即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还应考虑两个因素,(1)是举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是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请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债务人承担,具体地说,就是那个不同意是共同债务的人。因此,不同意是共同债务的一方,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不是共同债务,仅以不知情为由,是很难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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