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可以,这是的权力,也是职责所在。
一、夫妻双方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其判断的标准并不是一方是否知情!如老公在外做生意,挣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男方做生意时借了钱,女方在家不知道,但这笔债务,显然是共同债务。
二、是否是共同债务,由依法审理后再作出认定。 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法律规定,诉讼的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可以对被诉方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如果经法庭审理,发现财产保全有错误,则造成的损失由申请方承担。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申请方在申请时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便申请错误时,承担赔偿损失,因此,由此造成的损失,被诉方的利益是能得到保障的 。
三、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来认定的?
1、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例外规定,即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还应考虑两个因素,
(1)是举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是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 ?请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债务人承担,具体地说,就是那个不同意是共同债务的人。因此,不同意是共同债务的一方,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不是共同债务,仅以不知情为由,是很难成立的。
专业解答当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贷款并引发诉讼,首先要搞清楚各方在案件中的身份和目的。债权人要夫妻双方共同还债,得证明贷款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不知情的夫妻一方可能不用承担责任。反过来,如果这一方被起诉要求还债,那就得证明贷款没用于共同生活,这样才能免责。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贷款,而另一方不知情,这个债务的性质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贷款是用来供家庭日常生活的,那就算另一方不知道,也很可能被当成共同债务。但要是贷款超过了日常生活的需要,而且债权人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这个意愿,那就得当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居住、经济共同经营,或者经过双方同意的目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不违法的。反之,如果这笔借款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利益,那么它可能就会被界定为单方债务,需要依法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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