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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费应该怎样做?

胡** 广东-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2.06 17:25:38 9人阅读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相关规定?有谁知道可以帮忙解答一下吗!真的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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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人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包括城建、教育附加)、个税、契税。
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同时契税和个税的计税依据也将发生调整

2017-12-06 17:3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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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和原来一样交易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费,税率等不变,只是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如下;
  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2017-12-06 17:27:38 回复

1、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个人二手房交易的执行细则。个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但未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
2、此前,两部门已经表示,个人二手房交易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原有的优惠政策一律延续。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增值税。经过测算,实际税负并未出现太大变化,甚至略有下降。
两部门又进一步明确,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而个人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将计入房屋的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如果在5月1日前已签订交易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应该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对此,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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