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山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山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240元/月。
2、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专业解答山西省规定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每年每月不能少于240元,发高温补贴的时间是6月份到8月份,不过,领高温补贴的前提条件是员工工作场所的温度在33℃以上。高温补贴不能以其他的物品替代,如果公司未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专业解答山西省在每年的6、7、8月对劳动者的高温补助进行发放,在室外35度以上,室内33度以上的劳动者进行发放。相关的用人单位还应对这类人员进行劳动保护,保护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专业解答按规定,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省人社厅明确,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专业解答按规定,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那么,天多热算高温?省人社厅明确,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专业解答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高温补贴时间:每年6、7、8三个月。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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