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其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合格,这种派遣合同是无效的,“皮包公司”作为派遣主体是不行的。且企业大量用派遣工也有违《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
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您好我是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务派遣的税收政策是:(财税[2016]47号)文件,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征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算方法依3%的计征率缴纳增值税,按差额计算法的征收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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