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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017-10-26 07:5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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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这样解释下所谓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假设派遣单位未A,劳动者为B,实际用工单位未C。那么,实际劳动关系双方是A和B ,劳动者和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被派到C单位工作。这个劳动合同就是要至少两年,但是劳动者A不能在这家实际用工单位C工作超过六个月。因为用工单位必须是临时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
2017-10-26 07:5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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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劳务派遣机构应当有合法的资质。
第
二,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动》享有和其他劳动者一样的权益。
第
三,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社会保险金及工伤事故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劳务派遣协议可以这些事项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020-12-10 21:37: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