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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集体不动产登记变更登记吗

王* 广东-中山 房产纠纷咨询 2022.06.15 11:55:51 463人阅读

可以申请集体不动产登记变更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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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集体不动产登记变更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2022-06-15 11:57:51 回复

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与大多数流程一样,其有一定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 (二) 土地权属合法,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 (三)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合法、有效文件; (四)经过依法批准取得集体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况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并经过依法批准办理了有关手续的;其流程为,申请,审批,通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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