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认定为工伤(本文不讨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劳动关系的人事关系工伤认定情形),应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渠道解决伤害赔偿问题。
2017-08-11 10:20:14 回复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含经审批延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主要理由如下:
第
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缺失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体资格之主体要件(经审批延长退休的除外)。
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禁止劳动者的就业权,但却明确规定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原因属于劳动者主体资格灭失问题,双方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存在其他法律关系。不能因为存在劳动报酬等相关问题,就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进而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丧失劳动权,但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不属于劳动法上之劳动,该劳动为就业劳动,和公务员、保姆等劳动同为广义劳动。另外.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关于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的三要件之
一,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因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除延长退休年龄外)依法不再具有劳动法上劳动关系之劳动者主体要件。
第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客观上乜无法办理,因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风险不公平、不合理。
《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 5年的可以续缴,但却没有规定工伤保险费可以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续缴。《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缴交规定也未明确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工伤保险费缴交情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伤认定在另一方面,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但同时用人单位应报送人员情况表和人员增减明细表,实践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退休后因减员不在报表之内。劳动者退休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了养老金,但同时仍在用人单位工作,无论在社会保险统征还是不统征的地方,单独就该部分劳动者征收工伤保险费在技术层面都是困难的。既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显得不公平、不合理,也违背了社会保险统筹风险社会承担的社会法原理。
专业解答超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亡赔偿问题有点复杂。要是退休后被公司返聘或继续工作,那就可以按照工亡标准来赔偿,包括丧葬费、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等等。不过,赔偿金额会受到当地经济和相关法规的影响,可能会有差别。
专业解答超法定退休年龄者,认定工伤时需看其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金。若未享受且仍在工作,因工作受伤可认定为工伤,但要明确工作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且伤害要符合工伤法规定的定义和标准。
专业解答对于超龄未领养老金的员工,如果在原单位工作时因意外受损,可被认定为工伤。而退休后在新单位就业并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若在新单位因意外受伤,也将被视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在职以及保险覆盖情况。
专业解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如果因工受伤,在规定时间内,他们仍然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赔偿。要是他们还没开始领养老金,跟单位还有劳务关系,并且工伤认定也满足要求,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赔偿。
专业解答超龄劳动者能否认定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未享受养老保险福利或退休金,且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法律关系,在执行职务时因职业因素受伤,可申请工伤认定。若已享受养老保险福利,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转为劳务关系,那么因工作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律师解析 超过退休年龄,如果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单位也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一般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退休人员与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且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其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一般能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析 职工超龄未退休,工作中受伤能算。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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