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企上班,做的是服装销售零售行业
ask****932
辽宁-大连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7.19 23: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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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企上班,做的是服装销售零售行业,在工作期间领用了公司ipod工具,但不慎丢失,公司开始向我提出白纸黑字的事发经过并签字按手印确认,我拒绝了,次日公司hr来跟我谈劳动合同问题,问我想自己辞职还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给我,我并未在通知书上签字,人事告知我不签我也可以通过ems的方式邮寄到我法定住址,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的原因是说我违反了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既怠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反公司规定之劳动纪律从而对公司造成损失,事故或以致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我不知道公司因为这个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符合劳动法?我会不会有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