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上述生育险缴费基数怎么算解决了,而其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生育津贴给付的天数: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当期缴费,当期享受待遇,过期不再办理补缴医疗保险费业务。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单位主体必须一致。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变动情况,未发生变动的,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初始月份申报事项内容核定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第九条 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年度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清算。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书面形式备案。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查明事实情况后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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