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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亏损辞退员工仍需按相关标准付补偿金吗?

云南-怒江 工资福利咨询 2017.06.20 13:28:58 31人阅读

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裁员,我被公司辞退了,我想问一下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亏损辞退员工仍需按相关标准付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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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寻求解决:
一是,先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请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单位纠正。
二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据裁决书要求单位执行,不行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06-20 13:4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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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公司亏损辞退员工仍需按相关标准付补偿金,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017-06-20 13:29:58 回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如果你不是试用期员工,只需注意第四十条第(二)点,但这些证据需要公司提供。而公司辞退你,是需要给付经济补偿的。补偿相关规定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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