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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所有权归谁,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归谁

何* 辽宁-铁岭 房产纠纷咨询 2021.05.18 11:12:43 422人阅读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谁,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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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当事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为土地在农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个人是没有办法可以继承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按照户批准发放,户有户主,政府登记造册会登记户主的名字,以后户主发生变化不一定保持同步。由上法律可以知道,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归户主所有,但是该户主一定是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然的话就无法利用农村宅基地建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把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性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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