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榆林法律咨询 > 榆林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生产者对他人伪造、假冒、伪装的产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生产者对他人伪造、假冒、伪装的产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张* 陕西-榆林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3.30 15:39:19 456人阅读

生产者对他人伪造、假冒、伪装的产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其他人都在看:
榆林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榆林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法律规定来看,生产者只对其制造的产品和行为负责,被假冒的企业对假冒、伪造、拼装的产品,不应承担产品责任。 的产品是生产者生产的,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从谁生产、谁负责的角度来看,生产者应承担责任。但是,但为了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海关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应由产品的国内销售者承担法律责任,生产者不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2021-03-30 15:41: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假冒伪劣产品的本质与特征

    律师解析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 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2025.01.07 124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