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咱们常说的那个借款合同上的违约金,按照规矩,每天的利息不能比你签的合同那天,一年期的银行贷款的价格高出四倍。要是 真的超标了的话,法律那边可是不认的。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防止那种违约金太高,让人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发生。这个规定其实就是在保护我们这些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益,既可以让借款人拿到合理的补偿,也不让咱们出借人因为违约金太高而吃亏。
专业解答在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法规精神的基础上,我们需要了解到,关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必须与真实发生的损失相互匹配。若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法弥补所产生的损失,那么在审判或者仲裁期间,建议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据实际请求继续提高违约金金额;相反地,倘若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利适度降低其数额。
专业解答其实就是违约金的金额要跟你真实的损失对得上才行。比如说,假如你在A地有套房要卖,但合同里只规定了违约后赔偿20万,实际上你可能损失了50万,这就叫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这种时候,我们就可以去找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说理去,要求他们提高违约金的金额。反过来讲,如果你合同里规定了要赔100万,结果你只损失了30万,那这个违约金就叫“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然而,该款同时明确指出,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需与实体经济损失相符。在此背景下,假使约定之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国家审判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应相关一方请求予以提升违约金金额;反之,若违反上述原则导致约定之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国家审判机关或者仲裁机构亦有权应另一方之请求适当降低其金额。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磋商时,双方可以自主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然而,若约定之违约金远超过因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进行适度的削减。这就意味着,在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上限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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