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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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无明确协议,婚变时不动产归属登记方,贷款视为其个人债务。增值和共同还款部分需补偿另一方。若婚后加名视为赠予,无明确比例协议则房产平分。婚前限购政策促使部分人以个人名义购房,但共同出资需证据支持。贷款来源如非夫妻收入,且有明确约定,可排除共同还款论。
专业解答在离婚房产纠纷中,司法机关不急于决断归属,而是审慎判定使用权,尊重首付款来源及双方权益。首付款若为个人财产,则使用权归出资者;如为共同财产,则需酌情判定并补偿。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基于双方自愿、共识,经民政部门审核后颁发离婚证;后者由一方提请,可能涉及调解或法院诉讼。
专业解答离婚时,一方向父母支付的首付款房产归属需视具体情况:若产权与支付首付方子女关联,房屋归产权登记者,对方需继续还贷;共同还款和增值部分须补偿。如产权归属另一方子女,视为家庭共同财产,未登记方有权提出分割,除非有父母明确赋予产权的书面证明或特殊约定。
专业解答男方父母为子女购房首付款的赠予行为,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若无共识,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实际因素及权益保护原则裁决。首付款若明确赠予,则为个人财产。房产增值和共同还款部分仍属共有。离婚时,房产按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可能涉及竞标补偿或拍卖分配。
专业解答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律师解析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房子怎么分配,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律师解析 按揭房分2种情形: 1、双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不分婚前婚后,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在法律上,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解析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 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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