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律师解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律师解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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