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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有点难度。起码该当事人的超生子女的行为已过了处理期,而这个处理期,一般定为五年。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就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20-12-01 08:19: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