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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罗* 山东-威海 子女抚养咨询 2020.11.27 22:25:49 451人阅读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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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不足2周岁;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8周岁;
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020-11-27 22:2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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