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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们村小组70亩土地拍卖收入19亿,不到一万一人,全组上下一百多个人,这合理吗

邱** 湖北-武汉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0.02 05:05:51 402人阅读

2017年,我们村小组70亩土地拍卖收入19亿,不到一万一人,全组上下一百多个人,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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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部分地区试点。集体土地入市所获得的增值收益会在政府、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进行分配。政府与集体间的分配主要依据2016年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以及入市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以出售、交换、赠与、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或其他视同转让等方式取得再转让收益时,向国家缴纳调节金。调节金分别按入市或再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征收。各级政府参与分配的具体比例,各试点地方有着不同规定。集体与集体成员的分配,各试点地区也不尽相同。不过19亿1人才分到1万,还是太低了。

2020-10-02 05:0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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