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始阶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
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
(2)进行阶段。
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①、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②、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
③、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④、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
⑤、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⑥、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3)结束阶段。
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专业解答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法律法规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核心部分包括:关于劳动争议的详细阐述、多种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方法,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与调解协议的规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责范围,对仲裁员资格要求的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仲裁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仲裁申请书的书写规范,仲裁庭的组成及仲裁员的回避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专业解答现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修订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进行了全新的修改与完善,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关于申请时效期的延长。此次修订将原先仅有的60天申请时效期延长至整整一年,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权利;其次,关于受理期限的缩减。
专业解答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进行调解的详细介绍1.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调解申请;2.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会立即予以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指派具有相关资质的调解员进行深入细致的争议事项调查,同时要做好详实的调查笔录备查;3.在经过详细的调查之后,调解委员会将由其主任主持召开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的调解会议。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调解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在劳动争议案件的问题上,调解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调解组织担任主持人进行牵线搭桥,让各方利益方得以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和诉求;其次,各方在调解人员的引导下,就可能达成的协定展开详尽讨论,寻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再次,主持调解的机构根据上述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形成调解协议书,并将其加盖公章后派发给各方当事人;最后,各个当事人应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及时签名或表示反对签署等方式,接受或拒绝该项提议。未能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依据相关法规迅速采取其它法子来解决劳动争议。
专业解答当双方发生纠纷时,需要共同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组织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受理。在受理后,调解人员会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双方的主张和证据,并组织调解会议。调解人员会采用多种沟通方式,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如果双方成功达成和解,调解人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调解失败,双方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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