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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相当一部分中介公司在从事二手房交易业务中,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价格不透明,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的代理售房合同的价格低于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的代理买房合同的价格,这样中介公司赚取买卖双方房屋交易的差价。中介公司是从事居间业务的,可以获得居问服务的报酬,但是法律规定中介公司在居间业务中必须如实向买方或卖方报告交易的实际情况,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最重要的价格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价格情况,中介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介公司赚取差价是不合法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居间费用。
2020-09-30 10:29: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