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一般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专业解答关于伤残鉴定的有效期及其选择时机的深入研究伤残评定通常需待伤者康复至疗程结束后进行,大概在患者出院一个月之后。若涉及带有钢板和钢钉等内置固定器的情况,则需在移除固定器后一个月左右展开评估。所谓“治疗终结”是指接受了常规医疗程序且其临床疗效已经得到临床医学共识确认并相对稳定的状态。
专业解答伤情鉴定的时间取决于受伤的种类和康复情况。如果是原发性伤害,可以马上进行鉴定;如果是并发症,就要等伤情稳定了才行。在刑事案件中,一般要在90天内完成鉴定,但如果诊断困难或者治疗复杂,可能要等临床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才开始鉴定程序。
专业解答工伤骨折鉴定时间不是固定的,要根据个人康复情况来定,一般在停工留薪结束、病情稳定后进行。如果是轻度骨折或体内没有内置物,那鉴定时间在3个月左右;如果是严重骨折或体内有内置物,那要等内置物取出后6个月到1年才能去做鉴定。具体时间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为准。
专业解答工伤鉴定一般在治疗结束、身体稳定后进行。停工留薪期满,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病情严重或复杂,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间,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这样能保证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专业解答在我国,工伤鉴定一般是在伤者的诊疗基本稳定后进行的。要是情况复杂,比如涉及到职业病的鉴定,或者伤者的伤情涉及多个部位,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可以要求延长30天。不过,具体的时限还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可能会因为伤情的复杂度、地区政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总的来说,目的就是要保证鉴定的公正合理。
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律师解析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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