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需调动员工去另外一个地方上班,而员工不能去上班,但公司也不给员工在原来工作的地方安排工作请问这算合法吗?
【法律意见】
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在缓刑期间,通常不允许异地工作。若想离开居住地或迁移住所,需要先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并定期报告活动轨迹。探访亲友也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导致缓刑被撤销,进而被送回监狱。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未经特殊约定下为固定,不可单方面变更。如需变更,劳动者有拒绝权。若协商未果而强制更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搬迁地上班有赔偿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新地址上班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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