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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职称优惠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购房面积需要大于享受优惠的面积吗?

ask****850 山西-长治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9 23:46:13 306人阅读

房改房职称优惠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购房面积需要大于享受优惠的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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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政策规定:原以标准价购买公房的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理顺到成本价,在补交购房时标准价与成本价差价款后,获得全部产权,并换新的产权证书。全产权,可以上市交易。房改房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上市交易后再次进入市场交易的,按照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初级职称享受80㎡、中级职称100㎡、高级职称120㎡的房改政策,副高级职称各省市标准不一。

2020-09-19 23:52:13 回复

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
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
1.2米
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
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扩展资料:一般暖气费也是根据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一般来说它是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以下为北京、济南、哈尔滨三个城市的暖气片收费情况。
1、济南2016暖气费标准:本年度的取暖单价仍将按照济南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居民住宅取暖费每平方米2
6.7元(按套内面积),非居民住宅取暖费每平方米3
9.8元。
2、哈尔滨2016暖气费标准:市供暖期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居民供热费为使用面积40.35元平方米。
3、北京2016暖气费标准: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
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其中原因有三: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于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小区因“送面积”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也层出不穷。有网友反映当时买房时被某房地产商“买一层送一层”的广告所吸引。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送面积”。但是因为建楼板、阳台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与报建施工图不符,小区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送面积”分为几种情况:
第一种“送面积”是改变规划加建,未经报批更改手续,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第二种“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一楼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
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就多出一间房来,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都存在着法律障碍。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叫停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促销行为。现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一旦出台相关新规,之前建好的“偷面积”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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