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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作第一年的老师,实习期是一年,实习期满后单位不再与我续约。那么我会不会得到单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呢?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专业解答关于购买社保的问题,学生实习期间无需缴纳社保,因为实习本质上属于劳务合作而非劳动雇佣。毕业后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应依法缴纳社保。理解实习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选择性考虑购买意外安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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