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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享受

何** 辽宁-朝阳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4 18:42:25 333人阅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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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对应16个月、14个月本人工资。
B、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的70%、60%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C、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1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⑵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3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3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0-09-14 18:4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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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什么待遇?

    律师解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有如下待遇: 一、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75%: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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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解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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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解析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5.01.26 13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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