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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但有自首情节以及积极退赃该量刑标准

何* 辽宁-朝阳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05 03:17:10 333人阅读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但有自首情节以及积极退赃该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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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积极退赃的,属于犯罪后的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由结合整个案件量刑情节确定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020-09-05 03:1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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