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发票丢失是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的。建议到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申请复印维修基金票据存根,加盖财务公章,一样能作为维修基金票据使用。
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因此,购买二手房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也将该房屋原产权人名下的房屋维修金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会影响房屋维修金的正常使用。
专业解答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时间和金额因地域和政策而异。首次缴纳可选择亲自或授权物业公司、开发商代缴至专用账户,开发商需在收到资金后30天内存入。公共维修基金需在交房前缴纳,具体时间按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纳金额基于当地住宅建筑每平方米造价的5%-8%浮动。
专业解答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费标准规定是按照总房款的2%来进行收取,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一种比例是全国通用的。但不同类型的住宅房屋的一些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是多层住宅建设,那么收费标准应当是每平方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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