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产假未结束,公司要求提前回公司上班,员工

产假未结束,公司要求提前回公司上班,员工

139****0269 江苏-南京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26 20:33:10 306人阅读

产假未结束,公司要求提前回公司上班,员工是否可以在获得生育补贴的同时要求公司另外补贴工资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我国在法律上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有特殊保护,特别是产期的妇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女职工未休完产假的情况下以经营需要等为由,要求其结束产假,提前回单位上班。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女职工支付工资如上所述,根据《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休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要求女职工返岗上班,女职工有权予以拒绝。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因此,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休产假时,生育保险基金会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若女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低于或等于该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无须再另行支付工资待遇。但若女职工的原工资待遇高于该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应当补足生育津贴不足额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休产假前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数额,用人单位也依法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用人单位在其产假期间是不需要另行支付工资的,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取代。但是,如女职工同意公司要求提前结束产假返岗上班,应视为女职工对产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自愿放弃,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标准支付工资,而不予支付加班工资。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于该问题法律层面并无明确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此进行约定,避免产生分歧引发纠纷

2020-08-26 20:41:1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