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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一级岗位工资,职称也跟着降了吗?还是

136****0290 山东-德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4.20 23:14:53 6357人阅读

降低一级岗位工资,职称也跟着降了吗?还是属于高职低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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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德州 咨询解答:8850条

建议详细补充具体案情或者携带身份资料到所属地人事部门咨询

2020-04-21 12:5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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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岗位变更,工资降低是否违法:
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的,就不违法;
2,如果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决定调整其岗位和工资待遇的,就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原则上,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0-11-24 13:1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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