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了,不想转正想离职了。 但是公司说需要我交接下,为了不撕破脸,我同意但是不会太长时间。这段时间可能会超过试用期的时间,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提前发起辞职流程。。 超过试用期的时间会按转正走强留一个月吗?
试用期有多长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试用期,那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不生效。你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应该是转正后的员工待遇。
2020-10-01 03:5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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