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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纠纷律师回复
想了解,医院未尽告知义务是否承担责任?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未尽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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