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财产侵权 > 返还财产属于侵权纠纷的担责方式吗

返还财产属于侵权纠纷的担责方式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1908人看过
导读:返还财产是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常见的担责方式,在侵犯当事人财产权的情况下,肯定对于被侵犯的财产必须要如数返回,但是其他因为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等这些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下也会有不当得利,对不当得利也要返还的,所以财产返还是有两种不同情况。
返还财产属于侵权纠纷的担责方式吗

一、返还财产属于侵权纠纷的担责方式吗?

是的,这是广泛适用于侵权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责任方式,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返还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 条)。比如,由于货币的特殊性,如果侵占或不当得利的对象是他人货币的,只能发生不当得利的返还,而不发生原物返还问题。

二是不法侵占他人财产,应当返还原物(《 民法通则》 第117 条〕 ,因返还原物而提起的诉讼称为返还之诉。返还之诉的权利人是财产的所有人、合法占有人或使用人,责任人只能是非法占有人,前提是原物尚存。如果原物已经毁损灭失,只能发生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的请求。值得注意的是,《 民法通则》 第61 条与《合同法》 第58 条规定的“返还财产”既可能是不当得利返还,也可能是基于物权请求权的返还原物。

二、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直接在判决时予以引用。

事实上,侵权纠纷必然就会产生财产损失或者说不当得利,承担的民事责任不仅是包括赔偿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因此产生的不当得利并不会因为赔偿了当事人的损失以后就归自己所有了。但是财产返还的具体标准就无法统一规定了,还是要看侵权方在获得非法财产以后有没有全部挥霍浪费。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财产侵权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财产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