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票据纠纷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票据诈骗怎么判?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票据诈骗怎么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782人看过
导读: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票据诈骗怎么判?

日常经济活动中,票据是很常见的支付形式,主要适用于公司间经济利益的结算。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票据是违法行为。而把伪造变造的票据用在支付活动中,更是触犯刑法的,属于票据诈骗罪。下面跟小编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票据诈骗怎么判。

一、什么是票据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 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井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处罚?

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并处以下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票据应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和使用,才能给经济活动的支付带来安全与便利。但是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进行诈骗,故意使用伪造变造作废或他人的票据进行经济活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票据诈骗怎么判,这种诈骗行为不仅面临罚金2万元到50万元,严重的还会处以有期徒刑5年到10年。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票据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票据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