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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起点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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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9862人看过
导读: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起点金额是多少?

信用卡使用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其不仅使我们的生活快捷,同时也表明了国家的发展。那么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起点金额又是多少呢?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相关问题。

一、信用卡诈骗起点金额是多少

信用卡诈骗起点金额是欠信用卡本金超过1万元,逾期三个月未偿还,是信用卡诈骗犯罪标准。

二、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

三、构成要素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 (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以此凭证,持卡人可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消费,接受服务,如到商场、商店购买物品,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享受服务等,而不必支付现金。尔后由信用卡指定消费的地点通常称为信用卡特约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款项,发卡行再从持卡人所存取的款项中扣除有关消费费用。同时,持卡人还可以凭卡到发卡机构指定的营业网点存取现金,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更不能典当或抵押

信用卡,就其内容而言,一般应包括:

(1)在卡片的正面上,应印有信用卡公司设计的图案、公司名称及信用卡名称,并有信用卡专用标志或防伪暗记;

(2)用打卡机将信用卡公司的代号、信用卡号码、持卡人姓名、有效期等内容用凸起的字码打在卡上,以便在使用时可用压卡机将这些内容复写在签字单上;已在信用卡的背面预留持卡人的签字,用之与签字单上的字体相对较。一般还印有发卡公司诸如限用范围、支付货币种类限定等的简单声明;

(3)在背面设置一条磁带,记录持卡人的有关资料与密码,以供电脑终端或自动柜员机鉴别真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诈骗,不仅危害社会,同时也造成了不少损害。那么当我们遇到信用卡诈骗起点这一问题时,拿起法律的武器,自己进行维权是非常重要的,提升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才能够简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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