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82047人看过
导读: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

在家庭生活中,存在夫妻一方身患重病而另一方为了减少医疗费的支出而遗弃患病方的情形。在道德上,这种遗弃家庭成员的是应当被谴责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弃家庭成员的定性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日益显得重要。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就使得遗弃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遗弃罪的构成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 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这一问题从上面的相关知识中就可以找到答案,首先在民事领域,遗弃导致离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次如果遗弃情节严重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犯罪人会受到刑罚的惩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家事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家事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家事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