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彩礼 > 什么不能当作彩礼

什么不能当作彩礼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6896人看过
导读: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什么不能当作彩礼

男女结婚之前按照习俗,男方家需要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作为彩礼。但现实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支付的财物都可以被认定为彩礼。那么什么不能当作彩礼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什么不能当作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发生彩礼返还纠纷怎么办

彩礼也是一种赠与行为,但是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以结婚为目的。但是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其他的赠与行为。因此,解决彩礼纠纷,应当与给付财物行为的性质加以区别:

(一)基于包办、买卖性质的婚约而发生的财物给付或者借婚约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因违反《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婚约一方在平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小的财物,以此来增进双方的感情,进而促成婚姻的成立。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与婚约习俗无关,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范畴,为一种无偿的赠与。

(三)婚约一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婚约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男女双方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的,这些财物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是可以请求返还的。

在上述五种情况下,男方家给女方家的财物是不能被认定为彩礼的,还希望大家在实践中能够仔细区分。由于彩礼纠纷是时常发生的,因此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图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决。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彩礼相关

  • 315次阅读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2024-02-19 1245次阅读
  • 2023.03.07 4826次阅读
  • 444次阅读
  • 不能当做彩礼的情况:1、男方或其父母为让女方高兴,对女方在财产上的赠与。2、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的赠与不能成为结婚的彩礼。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在结婚时不能抵消为彩礼。4、借婚姻之由男方向女方索取的财物、骗取的财物不能成为结婚的彩礼。
    2024-02-23 926次阅读
  • 2023.05.31 1274次阅读
  • 1419次阅读
  • 彩礼不可以算作抚养费,彩礼一般属于赠与的财产。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给子女的费用。
    2024-02-24 1201次阅读
  • 2023.04.19 1127次阅读
  • 49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彩礼最新文章

遇到彩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