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个人贷款找担保公司怎么收费

个人贷款找担保公司怎么收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0 · 1452人看过
导读:我国尚未对某事项制定量化规定,现分享一家担保公司的收费原则:担保额500万以下,年利率5%;500万至1000万,年费率4%;超过1000万,年费率3%。每笔业务收费不低于2000元。借款企业需在手续办妥且银行贷款发放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担保费用。
个人贷款找担保公司怎么收费

一、个人贷款找担保公司怎么收费

鉴于我国并未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的量化规定,现向广大读者暂献上一家担保公司关于此项服务的一些基本收费原则。

首先,在担保额不足500万元的情况下,我们将按年利率5%收取相关费用;

其次,若担保额度介于500万至1000万之间,对应的年费率将会降低到4%;

再次,如果担保金额超出了1000万元的范围,那么其间部分的年费率将会进一步下降到3%;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每宗业务的收费低于2000元的情况,当需缴纳的费用低于这一数值时,我们会确保收取的费用不低于2000元;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的担保费用均须由借款企业在办理所有手续之后,并且在银行发放贷款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我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个人贷款债权能转让吗

个人贷款债权能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贷款找担保公司怎么收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网站地图

更多#抵押担保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抵押担保最新文章

遇到抵押担保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