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

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451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

一、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

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注意约定质保金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内容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关于质保金的约定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约定的质保金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未表达真实意思的一方可不可以申请撤销该约定;如果约定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认定该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劳务分包是违法分包

劳务分包不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不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不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不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劳务工程可不可以分包

劳务工程是否允许分包,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是可不可以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务分包可不可以约定质保金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施工合同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施工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