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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查封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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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861人看过
导读: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一般不能向法院提出查封房产等财产的请求。查封属于强制措施,具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需要法院自行确定。依旧不知道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查封房产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查封房产?

一、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查封房产?

1、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一般不能向法院提出查封房产等财产的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1)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2)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已经被查封的财产,可以由被执行人保管吗?

1、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强制执行能申请车辆保全吗?

1、强制执行阶段不能申请车辆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流程是:

(1)申请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公民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此申请若是已经被受理了,申请人也不得向法院提出希望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申请。对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查封房产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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