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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的借的现金但实际是转账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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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6702人看过
导读:借条中写的借的是现金,但实际上以转账形式把钱借给对方,债务人因此不还钱的,建议债权人及时向法院起诉处理,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民事诉讼状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交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后,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出庭。
借条写的借的现金但实际是转账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一、借条写的借的现金但实际是转账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写的借的现金但实际是转账,债务人因此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借条写的借的现金但实际是转账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吗?

借条写的借的现金但实际是转账并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出借义务。

三、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律文书还尚未生效,则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执行案件也不例外。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否则,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应当自义务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适用特殊期限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期限申请执行,如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为一年。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法律文书生效后,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已经在义务履行期内履行了相应义务,则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结,就不存在申请执行一说。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可执行的事项,也就是说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

除此之外,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也应当是明确具体的,否则将无法进入执行程序。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事实上,如果借条当中写的是现金,但实际上却以转账的方式把钱借给了对方,最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变更借条当中借钱的方式,当然,就算实际借钱的方式跟借条中约定的借钱的方式不一样,也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债务人以此为由拒绝还钱是完全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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